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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十二种风险识别 债务强制执行制度介绍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6日 来源: 北京债权收购律师   http://www.zzzqzwls.cn/

 信天馗,北京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款人十二种风险识别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那么在借款人身上都会发生什么样的法律风险下面就借款人相关法律风险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客户风险是指借款人本身的风险,即从借款人角度来来看有哪些风险。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下面教您如何认识别这些风险。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


  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


  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


  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


  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


  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


  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质及道德风险


  1.借款人品行较差,有欺诈或欺骗行为。如那些长期上访户、长期赖账不还的、家住廉租房或简租房骗吃骗喝的、坑骗的、曾被司法机关判监坐牢的。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好赌、涉毒、涉黄等。


  3.借款人不想让家人和其合伙人知道贷款。


  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如果是一个品质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虽有可能会拖欠,但他会很配合,积极还款。但如遇到品质及道德很差的人,他会想方设法地拒还贷款。所以只要确定借款人是品质、道德很差的人,则不应给予贷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风险


  1.借款人身体不健康或有严重疾病。


  2.借款人家人有重大疾病。


  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借款人往往会花费巨资用在治疗上,从而会影响到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债务往往也会得不到落实,从而使贷款落空。


  对于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最好不给予贷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可考虑增加担保。


  六、借款人信用风险


  1.借款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前贷款有拖欠或已有逾期的拖欠贷款。


  2.借款人拖欠供货商的货款。


  3.借款人拖欠税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4.借款人拖欠其员工的工资。


  对于有上述不良信用行为的人,如果是恶意的,则应拒绝为其提供贷款。


  如果是借款人虽有上述拖欠,但是非恶意行为,且时间都不长,只是其信用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同时借款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与借款人就信用意识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增强其信用观念,让他认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则可先向其提供小金额的贷款,并要求提供担保。如果以后还款记录良好,可逐步增加贷款金额。


  七、经营资质风险


  经营资质风险,即借款人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法定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许可。


  1.借款人经营项目需特种许可的,没有特许经营证明。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消防证明等。


  2.污染严重、消防安全不达标、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等其他情况。


  一种情况是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属于无证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企业有可能随时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后一种情况虽有可能有相关可证件,但实质的经营活动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可能被关闭停业整顿。所以对上述情况最好不要给予贷款。


  八、股权风险


  1.在合伙企业中股份占比少,借款人在企业中不占主导地位。


  2.虚假股权风险。在企业中,借款人本来没有股权,但为了能贷款,制造虚假的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


  对于前一种情况,由于借款人没有决策权,对收入和资产的分配不能自己做主,债务的偿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也意味着借款人只有较少的收入,还款能力有限,因此,放款金额不能超过其收入水平,同时,应要求具有决策权的合伙人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


  为了防范第二种情况,一是要对提供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进行真实性调查;二是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走访,核实合伙行为是否真实;三是要求其他合伙人提供担保。一旦核实是借款人虚构股权,应拒绝贷款。


  九、借款人管理不足风险


  1.管理制度缺失,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账务混乱。


  3.生产经营营场地脏、乱、差。


  4.工人生产积极性不高,士气低落。


  5.安全、消防存在重大隐患。


  6.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窝工、偷工现象。


  7.仓库管理混乱,存货乱堆乱放,存在丢料、盗料现象。


  8.其他管理不足的情况。


  由于借款人对企业的管理不足,其企业的资产就可能受到损害,企业的收人就会明显下降,如果情况严重,会危及企业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闭,最终会影响到偿还贷款,从而使贷款面临风险。


  贷款机构的评估人员发现管理不足的现象后,要与借款人沟通,让其尽快纠正;如果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到还款能力时,应要求借款人采取整改措施,有明显效泉果后才考虑给予贷款。


  十、经营风险


  1.借款人使用或经营的原料或产品品质低劣。


  2.进货成本费用很高,进货中间环节多。


  3.借款人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机器设备老化、陈旧,生产工艺差。


  4.安全生难产条件差,消防安全隆隐患严重,没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事故风险高。


  5.销售渠道单一,过分依赖少数客户。


  6.应收账款收款期长、余额大,收款困难。


  7.营业利润率低,费用大,经营杠杆高。


  8.产品技术含量低,无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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