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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非法拿走吗 欠款说明书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8日 来源: 北京债权收购律师   http://www.zzzqzwls.cn/

  信天馗,北京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欠钱不还可以非法拿走吗

欠钱不还的,债权人需要通过合法手段讨债,不可以非法拿走

向别人讨债,拿别人东西做抵债,犯法吗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正常讨债不犯法。但要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控制债务人家人或小孩、不断打骚扰电话,随便拿人东西等手段,就是违法的。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

1、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欠钱不还,债主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在讨债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违反法律,否则最后就会变成“没理”的人。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所以,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对方实在不肯还的,债主们是没有权利直接没收对方的财产,如果对方不归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之后,对方需要执行判决归还所欠欠款,如果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话,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利对对方的财产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手段。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欠款说明书

在借贷关系中,我们经常会用到欠款说明书,但是很多人对欠款说明书这样东西还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大家知道欠款说明书是什么吗在此,的为大家整理了欠款说明书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款说明书

欠款说明书是贷款人向保证人开出的证明借款人因违约而欠下债务的书面索赔文件。贷款人为保护自身利益,通常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人收到欠款说明书后,应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该说明书具有终局性的效力。这类保证合同通常把保证人规定为第一债务人,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而保证人则不能主张借款人的抗辩权,即对借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借贷双方对借款合同是否存在争议、借款人是否已实际履约等不能提出异议。欠款说明书与备用信用证项下的索赔通知具有同样的法律作用。当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向开证行提示的索赔通知与信用证的规定表面相符时,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而不能过问索赔通知载明事项的真伪及是否存在争议。在一般情况下,欠款说明书应通过保证人的开户银行或代理行转递。转递银行应核对说明书上签字、印鉴的真伪,以证明其真实性。

二、欠款说明书作用

欠款有多个种类,如个人欠款、公司欠款,也可以称为个人债务、企业债务。在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原因打下欠条等等,而其中欠款说明是指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根据自身情况出具的欠款证明,欠款证明的内容主要有当事人名称、欠款金额、相关时间等等。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写欠款说明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填写,要注明双方姓名、日期、欠款金额多少,不能含糊其辞,否则会被人利用。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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